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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比如赶尸人是如同常人行走,僵尸也会如同常人那样,轻轻的摆手行走。不过这种赶尸术有弊端,一旦超过使用的时间,赶尸人就会成为一具行尸。也就说,这是用自己的命来赶尸。
一般使用敕令赶尸术都是在极端的情况下使用,比如说行尸暴走无法控制,为了不让暴走的行尸伤害其他人,赶尸的人就会使用这种同归于尽的道术。自己成为一具行尸后,会引起周围的啃尸野仙出现觅食,走运就遇到啃食的野仙,不走运,自己变成行尸也是一个累赘。
爷爷说过这种道术万万不可使用,因为这曾经是湘西赶尸禁术之一。
两分钟下这个陡坡!
我预计好时间后,看了看手表,只有两分钟使用这道术,两分钟后如果没有解除这道术,那我就死翘翘了。
考虑了一个会儿,我已经下定决心,掀开衣服在胸口用朱砂画出一个“敕”字,接着又在九具僵尸的喉咙处,也写上一个小小的敕字。
我退后一步,拿出一张赶尸符,夹在剑指之间,念道:“赫郝阴阳,日出东方,敕收此符,扫尽不祥,口吐三昧之水,眼放如日这光,化为吉祥,急急如律令敕!”
念完咒语后,我把剑指夹着的赶尸符折叠成三角形,然后含在嘴里。两手一同做出剑指,接着点中左右的太阳穴,心里默念道:“三五吏兵,大布威雄。随吾符命,速立神功。急急如律令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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